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已发布,并公布了《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按照通知精神,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将负责组织我省2009年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省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为更好地学习贯彻《2009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定于3月26日14:30在成都庆云南街1号四川省信息产业厅7楼会议室召开基金申报宣贯会,请各申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一人准时参加。
2、请各基金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17日18时前将“可行性报告”初稿一式一份报我厅经济运行处,我厅将按申报条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预审,请通过预审的单位准备好项目初评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
(1)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8份)
(2)该项目的幻灯片演示稿(POWERPOINT),演示时间要求在10分钟以内。
3、4月21日-22日,我厅将组织专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地点另行通知。
4、4月24日下午各申报单位到厅经济运行处领取专业初评后的修改意见。
5、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4月27日18时前将修改后的正式“可行性报告”一式3份报我厅经济运行处。
6、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28日18时前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以便我厅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按我厅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资料,未参加初评或未及时报送“可行性报告”的项目我厅不推荐上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项目须经我厅推荐,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
电子稿与纸制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应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我厅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三、联系电话:028-86392025
联系人:陈宇、苏平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含指南解释人)
(http://www.scit.gov.cn/scit/affiche.nsf/0/ED0A03613098B132482575820025E985/$FILE/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11111.doc)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