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切实做好金融工作支持四川经济发展的几点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当前市场疲软的情况下,资金投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特别重要。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 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号)精神,协调配合银行提出金融信贷重点,组织好项目, 在当前要重点解决好企业流动资金和技改基建项目配套资金。 各级政府要帮助商业银行降低风险,督促企业还本付息,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完善金融业务,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注】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最近,中央、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积 财政>策的力度,努力发挥货币>策的作用,配合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有效地拉动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加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改革,确保社会稳定,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贯彻中央12号文件精 神,支持四川省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力争贷款投放均衡增长,支持四川省经济发展。 (一)今年四川省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总量在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和社会信用程度提高的情况下,力争达到或略超1998年的水平,全年贷款增长14%左右,较GDP增长目标高出6个百分点左右。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主>道作用,主动开展贷款营销工作,努力增加信贷投入,支持“三有一不”企业,支持37家省列扩张型企业,支持重点在建项目、有效益基本建设项目、重点行业与企业技改、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启动市场、 刺激消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三)商业银行要按照集中有度、审批及时的原则,合理划分或调整信贷管理权限,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和县级经济发展支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贯彻货币信贷>策的引导与监测,把握产业>策和信贷投向,坚决制止信贷资金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要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增加信贷,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 二、积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力争使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一)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支持以农田水利和农村电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交通、水利、资源开发、生态农业等基础环境的改善,支持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今年商业银行新增加的支农贷款应不少于新增贷款总额的1 0%,总行下达的农村电网改造贷款要用好用足。 (二)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积 支持科教兴农,鼓励农民运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生产能力,支持农业提高经济效益。要优先安排良种繁育、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积 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两高一优”农业和优质、优价农产品生产、销售,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四)争取更多的扶贫信贷资金,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进一步办好农村小额信贷,对5000元以下的小额信贷一般实行信用放款方式,不再担保抵押,解决农户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五)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及森工转产工作。 三、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根据国有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需要,人民银行要会同经委和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好银行债权转股权工作,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面向市场多>道融通资金。 (二)充分运用利率杠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 利率>策,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贷款期限,把 下调贷款利率的好处真正落到企业。在 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对符合 产业>策和信贷>策,应优先支持的国有企业,实行下浮或不上浮。 (三)积 稳妥地推行“封闭贷款”,支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有销路、有效益、符合封闭贷款条件产品的生产。国有商业银行要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封闭贷款”条件的国有企业及时予以支持。 (四)金融部门要利用信贷、利率、结算等金融杠杆,配合计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积 促进行业调整,压缩过剩生产能力和关闭一批“五小”企业目标的实现。 (五)支持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商业银行要在 产业>策的指导下,积 支持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一些需要组织银团贷款的技改项目,人民银行要发挥协调作用,配合有关贷款银行做好工作。企业技改贷款要争取财政贴息,以 减轻企业负担。对军转民调整系统工程给予金融支持。 (六)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各金融机构要积 运用利率、结算等金融工具,促进外贸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自营出口企业扩大出口。对暂时亏损、有定单、还款有保证的外贸企业,可按照“封闭贷款”办法给予贷款支持。简化外债登记手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改 进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管理规定,满足外商投资企业资金需求。 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非国有制经济发展。 (一)中小金融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 支持科技含量大、产品附加值高和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支持经济效益好、还款有保证、有利于再就业工程的中小企业;支持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兴办经济实体;支持中小企业实现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进出口贸易等,争取 尽快培育出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职能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业务。各行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把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落到实处。 (三)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当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并充分用好对中小企业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人民银行要支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五、积 开展和扩大消费信贷,进一步启动市场。 (一)金融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职能机构,配备专门的营销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柜台式业务,方便居民办理消费信贷。商业银行要在年度信贷业务计划中根据消费信贷的实际需求安排贷款规模,加大力度,逐年递增。 (二)逐步拓展消费信贷的业务领域,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品种和形式。银行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贷业务,对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着重开展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信贷品种,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主要开展耐用消费品贷款等。积 试办助学贷 款,促进教育消费。积 推广银行卡业务,为个人消费提供方便。 (三)继续重点支持住房消费贷款。加大对住房消费贷款的投入。个人住房贷款可扩大到借款人自用的各类型住房贷款和支持住宅>级市场交易。在严格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根据情况掌握条件,对购买住房的贷款比例可按不高于全部价款的80%掌握。购买住房消费贷 款利率严格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降档执行。对城乡个人修建、改造自用住宅,有关金融机构也可发放担保贷款支持。 (四)积 开办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总结经验,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加强与汽车制造、经销等环节的联系,加快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切实改善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 (一)人民银行和债权金融机构要加大维护金融债权的宣传力度,对故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其名单,并实施联合信贷制裁。 (二)政府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的维护工作,对个别支持逃废金融债务的部门或责任人,要及时严肃查处,形成有利于维护金融债权的社会环境。 (三)要进一步处理好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加强协调和沟通,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妥善、冷静地处理和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