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交通肇事罪法律适用及证据标准指引参考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认定交通肇事罪及对行为人移送审查起诉还应当考虑以下方面的证据。
法条及司法解释: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证据要求:
逮捕的基本证据要求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
1、有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基本证据包括110报警记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等书证材料。
2、发生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危害后果。基本证据包括就诊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尸检照片和尸体检验报告书、毁损物品现场照片等书证、估价鉴定意见及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
3、危害后果达到追诉标准。基本证据包括就诊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尸检照片和尸体检验报告书、被毁损物品购买发票或维修单据,物损鉴定意见等。
4、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包括被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二)有证据证明交通肇事行为是被告人实施
1、被告人驾驶交通工具并发生了交通事故。基本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监控录像等。
2、被告人或其使用的交通工具案发时出现在现场。基本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照片及勘查笔录、痕迹鉴定意见书、DNA鉴定意见书等。
(三)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
1、案发时相关人员状态与交通工具状况。基本证据包括酒精血检、毒品尿检、交通工具性能、驾驶资格证明、车速或者载重等鉴定意见。
2、具体的案发经过情况。基本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监控录像、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3、被告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基本证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主观上系过失
最直接的证据是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但应当结合案发时间与地点、案发具体经过、案发时被告人采取何种措施、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方面。基本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五)社会危险性评估与审查要查明被告人是否有交通肇事前科或严重交通违章劣迹,犯罪的情节,犯罪后的表现、是否刑事和解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基本证据包括:
1、证明前科劣迹的判决书、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2、证明自首、坦白等情节的案发、侦破、抓获经过、被告人供述等;
3、证明立功情节的立案决定书、判决书、情况说明等;
4、证明赔偿、谅解等情况的协议、收条等;
5、重大疾病、女性被告人怀孕、哺乳的医院诊断证明等;
6、证明被告人有固定住所、固定职业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证据清单:审查交通肇事罪起诉的证据链条
可将该罪的证据链条分为以下六环,每一环节需要查证不同的事实,每一查证事实需要相互印证的证据来证明。
交通肇事罪 | ||||
证据链条 | 查证事项 | 基本证据名称 | 辅助证据名称 | 指引提示 |
案件线索来源 | 案件是如何被侦查机关知晓的 | 110接警单 | ||
报警记录 | ||||
受案登记表 | ||||
查证危害结果 | 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伤势或死亡的情况 |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笔录 | 针对被告人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或遗弃的情况,还应当包括如下证据:1、证明被害人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 1、应重点审查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情况及原因、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及被告人无能力赔偿数额。2、对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查明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
急救记录 | 2、诊疗人员及鉴定人员对诊断、鉴定意见进行的专业阐释的证人证言等。 | |||
验伤通知书、医院诊断证明与病历 | ||||
证实被害人伤势及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 ||||
遗体火化证明 | ||||
尸表及解剖检验报告 | ||||
证实被害人死亡原因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 ||||
证明事发后被害人身体状况或治疗情况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 | ||||
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 | 现场物损照片 | 关于被告人无能力赔偿数额,基本证据还包括: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保单、被告人关于肇事车辆投保情况和赔偿能力的供述。 | ||
物损评估意见书 | ||||
物价认证中心结论 | ||||
证实受损物品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书 | ||||
证实受损物品来源的相关票据 | ||||
证实受损物损数额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 ||||
查证犯罪事实 | 犯罪时间 | 被告人供述 | 重点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以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时间。有条件的还应包括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录像。 | |
被害人陈述 | ||||
证人证言 | ||||
犯罪地点 | 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 对于发生在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案件,还包括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文件。 | 在查证犯罪地点时,应注意事故是否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建成尚未通行的路段、乡间无名小路等不能成为公众通行的地方不属于道路。 |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 ||||
被告人的供述 | ||||
被害人陈述 | ||||
证人证言 | ||||
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录像 | ||||
犯罪人员 | 被告人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 | 1、行驶证、机动车查询信息;2、证明车辆权属单位执业资质的书证,如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3、车辆权属单位对外签订的承包合同、协议等书证;4、车辆权属单位提供的证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承包人职责范围、特定义务的书证,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内部章程、任命书等。 | 涉及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承包人指使、强令肇事者违章驾驶,以及上述人员或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需重点注意指使、强令者的身份和职务情况、与肇事车辆的关系。 | |
相关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 | ||||
驾驶证、驾驶人信息查询(被告人驾驶资格) | ||||
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 ||||
主观状态 | 被告人的供述 | 可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以往关系、有无矛盾、被告人肇事时前往案发地点原因的证人证言。 | 在案发时被告人在主观方面应为过失,并应排除存在主观故意的可能性。 | |
被害人的陈述 | 在交通肇事后离开现场的,还应查明被告人对事故的发生是否明知、出于何种原因离开现场。 | |||
证人证言 | ||||
犯罪行为 | 道路交通事故勘查笔录及相关照片 | 如果案发时被告人有毒驾、酒驾的行为,基本证据包括:1、毒品尿样(毛发)检测报告单2、血样提取登记表、证实血液内乙醇含量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 一般的,案发时被告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驾驶行为。如果被告人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犯罪现场的,还包括有无将被害人隐藏或遗弃等处置行为。如果未能调取案发地监控录像的,应对未调取原因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 |
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 | ||||
现场方位图 | 如果被告人供述受他人指使、强令进而违章驾驶的,基本证据包括:1、证实指使、强令违章驾驶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供;2、证实指使、强令违章驾驶的通话记录、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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