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合法手续,行政主体不让建厂导致土地闲置,遇拆迁如何争取补偿?云南某企业占地5.3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10年拿到了合法建厂的这些手续。但是,行政机关一直不让建设,当然可能还是因为规划的调整,行政机关要进行土地的收回、征收等等原因。因为一直不让建设,导致土地一直空闲。现在接近十年了,突然通知要拆迁,评估补偿只给300万左右,企业对补偿不满意。
这类企业的补偿应当包括两项:一是土地的补偿。那么,土地具体的补偿最终会在补偿方案当中体现出来。法律上在实践过程当中对土地补偿征收部门往往会按照购买价加上利息。这是征收部门一般会给的方案,这类的情况也比较多,但是这样的标准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土地的不同,现在收回,按照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也就是正常交易的土地的现在的价格。
十年前土地的价格跟现在的价格肯定是有很大的差别,不是按照当时购买的成本的价格,应当按照房地产土地交易市场的价格去评估。关于厂房的补偿,如果厂房建起来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是应当补偿的。企业已经拿到了合法的建设手续,在土地手续、建设手续都齐全的情况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些都齐全的情况不让建设,这时候也是应当对房屋进行评估。
我们律师曾经办理过四川某案件,某开发商开发楼盘取得了土地证、规划证等手续都齐全,而且楼盘刚盖到了1/3,一部分还没建成,然后就不让建设了。因为高铁要从该楼盘小区边上穿过,整栋楼要拆掉,企业办理了相关的合法建设手续应当对房屋进行评估补偿,当然要扣除未建的成本。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当中规定的这种评估方法,按照法律规定是市场价格。房地产评估里面有针对不同的类型房屋有不同的评估方法。房地产评估办法一种是市场比较法,另外还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正常的情况下,房地产都是按照房地产类似的市场价格,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如果有产权调换、异地重建的,可能会采用重置成本法。有的是商铺的可能经营性的就要按收益法。
假设开发法是假设现在已经开发完成之后的市场价格,然后制定标准再扣除成本。因为没有建,可能要扣除一些其他的成本费用,然后制定一个价格。对于这种没有建好的、手续都办全了的,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赔的是土地,还有其他未建的这部分,有手续的这部分,没建的这部分也是应当给补偿的。评估办法运用的就是假设开发法,专门针对这种情况。
当然了,法律上都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践过程当中除了这些还有其他项目的补偿。在实践过程当中主要是双方协商去调解,协商解决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去协商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政商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