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关停养殖场,有补偿吗?
在环保政策持续推进的情况下,2023年对养殖场的征收拆迁也还将继续进行在实践中,一些建成已久的养殖场一般只办理了营业执照,好一些的会办理畜禽养殖的行政许可证,但很少办理环评手续。
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后,如果缺少环评手续,养殖场被关停后会给补偿吗?
一、环保关停应给与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最高法行赔申628号《行政赔偿裁定书》给予了答案,养殖场已取得营业执照和畜禽养殖的行政许可证,未取得环评手续,这并不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但其中存在对政府的信赖利益和客观经营利益,关闭养殖场必然会对养殖户有一定客观损失,故行政机关在养殖场不完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偿,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
因此,即便养殖场不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政府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二、可争取哪些补偿?
(一)根据自身状况,再结合当地政策,可以争取的补偿一般在以下这8个方面:
1、养殖舍、棚舍补偿
2、养殖棚舍附属物的补偿
3、土地补偿
4、停产补偿
5、养殖设施工具补偿
6、不可移动设备补偿
7、搬迁补偿
8、临时安置补偿
(二)在争取补偿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1、养殖者要确定养殖场所在的位置处于禁养的范围内,并且征收方有相关的合法征收审批文件
2、如果养殖场确实在禁养范围内,但是并没有合法的搬迁或者关停手续,而养殖场是因为对环境污染而需要搬迁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污染处理设施,补办相关证件。
3、如果在搬迁或者关停过程中,养殖者对于评估的结果并不认可,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鉴定
4、对于养殖场的拆除,只有在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还拒不履行拆除义务的,方可申请进行司法拆除。
因为目前没有统一的法条对其进行规定和约束,在遇到养殖场搬迁或者关停时,养殖场自身也不知道自己都有哪些义务和权利,应该如何做所以在遭到不合理的处置时,还是要联系环保律师咨询电话寻找专业的律师,利用律师的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您争取最大化的合法利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环保行业律师协会、环保律师咨询、环保类案件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