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小企业朋友,今天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向大家着重介绍一下企业关停的相关问题那么大家都清楚在实务当中,那么造成企业关停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是有两个原因是比较多见跟常发的哪两个原因?一个是环保原因,一个是安全原因那么咱们今天主要来介绍一下,由于环保原因造成的企业关停,那么到底有哪些形式都有哪些方面的问题,以及最后涉及的补偿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今天着重来介绍一下。
那么我们所也是代理着大量的环保原因关停的案件,那么主要我们进行了案件汇总,主要应该涉及到这么几类
第一个是由于水源地整治,因为咱们国家分一级水源地,二跟二级水源地,对吧?再遇到水源地周边要进行保护那么这里头就涉及到水源地的划定,以及到底周边是500米范围还是一公里范围,要进行企业搬迁腾退这个就是一第一个点。
第二点,比如讲涉及到主城区企业污染搬迁问题,我记得在石家庄可能就有,因为在主城区之内的企业都要进行实际外迁,这也是一个表现形式
第三个就是说长江,比如讲太湖等主要河流,湖泊的领域周边,进行环保腾退搬迁,这是一个方面
第四个就是自然保护区,咱们国家大约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几十百分之三十左右,好像都在自然保护区的污染范围,那么自然保护区又分为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但是对不同区域之内的企业,到底是不是用完整的搬迁行为,在实务当中也是一个区分的难点。
第五个就是禁养关停的那么禁养关停也是从2013年14年开始,有大量的进行,由于禁养区进行实际搬迁关停的养殖场养殖场,那么这个在我们国家2012年推出的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中明确规定,并且要求以省级为单位进行当地的禁养区范围的划定,但是原则上必须在居民区周边,或者说在科研区周边,或者说在一些自然公园等等。
这一类的周边才实施禁养关停的行为 那么第六个方面是什么呢?就是各种企业所存在的没有环评批复,或者说没有排污许可证,就缺乏相应的行政许可的环保问题比如讲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你没有取得环评,那么再一个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已经到期了,或者说取得环评之后就没有取得排污许可。
大家都很清楚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流程对于企业来讲,第一你要取得三同时的环评批复,对吧?第二,你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第三你的实际排污是达标的,这才是一套企业真正的环评这方面的综合流程这里头也涉及到一个比较重要的实务当中的问题,就是环评许可证到期了以后,还有实施的关停行为,是不是?第一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当中所规定,在排污许可证到期之日之前30日,要进行排污许可证续期,那么续期完了,如果两个月内没有答复,那么就视为同意。
但是在实务当中,你还要看视为同意之后,你必须就说视为同意这一条,什么叫视为同意你必须实体上也达到了排污许可证续期延期的标准,才叫视为同意也就是说实体上你必须要满足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实体要求 第七个就在实务当中出现这种
超标排放好,那么它可能超标排放是一个综合概念,这里头所体现出来的,你比如讲大气污染超标,你比如讲水污染超标,噪音超标,辐射超标,土壤含量超标,都属于排放超标的行为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在超标行为当中,还有一些私排乱放的行为,比如讲私设暗管的行为,或者说一些不规范的排放行为,也在这次环保关停的序列之内。
那么第八个就是比较特殊的一类就是采矿权或探矿权的退出问题那么这一类往往就是跟第四类,也就是说自然保护区往往都是相衔接的因为有很多自然保护区体现出来的都是山水相连的,是吧?所以说你的采矿权看探矿权往往也在自然保护区的序列之内,这个时候要进行退出。
那么这个时候就要进行实际区分了,也就说你到底是在核心区还是在实验区,还是在缓冲区,核心区是完全不应该存在任何企业但是在往外走就开始进行实物区分,有些时候是可以存在相应企业,所以在相关问题当中要进行综合对待分析。
我们进行实务总结完了以后,看到了现在的环保关系,大概就这么八个方面大家可以对号入座一下,这块我们做一下,好,这是第一个问题那么第二问题那么谈一谈,那么涉及到这些问题来如何赔偿呢?那么赔偿问题,首先要谈到我们国家对于企业进行的这种赔偿的相关的法律依据,那么在实务当中有的叫行政赔偿,还有一种说法叫行政补偿,对不对?
那么行政赔偿原则上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企业是一个合法主体,这时候造成的损失才叫一个叫行政赔偿那么行政补偿又说什么?双方都是合法的企业,是个合法经营行为,对不对?那么政府所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一个合法,也就是说更多的是一种政策性。
这种情况这个时候就引导什么行政补偿你比如讲政策性产业退出这种疏解或者说这种非功能性搬迁,原则上其实都是一种政策性搬迁那么它引导的方向就是行政补偿那么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行政处罚了,行政处罚什么?就我们说的这种无环评,无排污或者排污到期的或者超标排放,对不对?这些就是行政处罚方式来观察,原则上就不涉及到补偿问题。
所以说其他的部分都可以涉及到相应的补偿,探矿权采矿权一个道理那么具体怎么赔偿或者怎么补偿?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告诉你原则上你可以进行参照原则,因为到了实务当中的话,除非在进行一个地区或者说一个范围进行关停的时候,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政策,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依据,或者说进行实务评估进行评估确定,这也是一个方式。
但是到了实务评估当中就有一个问题怎么评估?评估哪些项目?最后的价格又如何确定,这就会引起一个难点你比如讲有的说要求进行不动产跟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等预期利益的评估但是有些时候相应的部门谈到了,你的不动产我不要,我只是造成了你停产停业,我只给你一个关停的停产停业损失,对不对?这都会造成一些实际实务当中的一些处理难点。
处难点还有些时候,你比如讲它既要求进行产业转移,你这地方比如讲不能做企业,但是你可以做库房,你可以做没有加工生产的项目,对不对?原则上你的厂房可以重新利用原则上是不是我只赔偿你这一段周转期间停产停业损失,有些地方也谈到这个问题,你对再比如讲关停禁养问题,那么关于关停禁养问题,由于我们在实务当中这种养殖用房,原则上都不是完全符合厂房标准的。
那么有些地方说鼓励你可以转成库房,对不对?你可以不在这个地方养殖了,转成一些非养殖的性行业,但这种养殖用房它的高度,它材质的整个的结构,整个的建造的这种难易程度了都比较偏低,我怎么改库房,我怎么该厂房其实都是不符合现在要要求的。
原则上关停了,就等于整个的养殖用房没有任何使用价值那么这个时候到底如何来确定如何来确定评估价值?其实每个地方也是五花八门,甚至有些地方在养殖的时候,按照每头猪每头牛来这么赔偿,其实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的政策支持。
那么到了实务当中如何来做的话,就进参照原则原则上的话它有两个导向,哪两个导向第一损失作为一个导向,按照由于本次搬迁或者说本次关停给你造成的损失额度跟损失项目来进行赔偿第二个就按参照征迁的标准征收拆迁标准,或者征收拆迁的补偿项目。
这是这两个作为导向我们在实务当中最多见,各位可以评判一下当然了这书当中也会引起一些巨大的争议,巨大争议,比如讲一些隐性的损失,我的财务成本怎么纳入进去,有些时候可能对方说审计过不去,我不可能把这一部分纳入到一个审计的范围,或者说补偿的范围。
好,我们今天简单的从这从形式以及如何补偿方面,向大家来介绍一下环保关停的相关问题,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