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图
前提
拆迁资金、安置房源、安置方案落实后,才能拿到许可证
实施
继中心城区后,成都二三圈层区县也将统一拆迁标准,可有效减少纠纷缩短工期
投诉
近期,成都12个区县的拆迁投诉中心就将与市民见面,市民可通过公开电话投诉
听证
作出行政拆除决定前,将听证程序,实施拆除前,先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补偿
除了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住房外,最快今年成都青羊区、锦江区可探索股份制分红、自主改造等试点模式
成都市二三圈层将 次统一拆迁标准
成都市12区市县将设12个投诉中心
探索“股份制、自主改造”等试点模式
昨日,成都市房管局表示,成都市已出台城镇房屋拆迁新规范。今后,成都二三圈层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统一制订公布补偿标准和执行办法。同时,各区县还将设立12个投诉中心,专门接受拆迁违规投诉。为避免出现“钉子户”安全事故,也要在人员安全财产妥善处置后才能实施。
专业看法
关键词:拆迁审批
补偿安置方案落实后才能拆
“拆迁资金、安置房源、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未落实的,以后根本拿不到房屋拆迁许可证,自然也就不能进行拆迁。”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根据城镇规划拆迁房屋的,都要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拆迁工程的监管力度,拆迁改造应统一纳入行政监管,由各区(市)县政府明确具有法定资质的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除经批准实施的单位自行改造项目外,具体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不得委托社会性拆迁公司承担。
关键词:拆迁补偿
12区县都要出台补偿标准
“今后,成都市二三圈层的区县也要进行统一拆迁标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已经统一拆迁补偿费用标准。从实施情况来看,拆迁中出现的纠纷大大减少,拆迁的工期也缩短不少。为此,将在全域成都铺开。拆迁补偿将 先遵循市场价值原则对被拆迁房屋依法进行评估。补偿费用包括经评估确定的被拆迁房屋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五部分。
今后,成都市将建立城镇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进入备选库的估价机构,方可参加政府组织实施拆迁项目的评估。在拆迁动员会上,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将主持现场抽签产生估价机构,并邀请公证机关到场公证,让市民放心。
关键词:投诉中心
市民有了申诉“绿色通道”
为防止暗箱操作,明确要求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应将政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名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源平面图、房地产估价报告、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工作制度等以书面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
拆迁中出现矛盾怎么办?今后,成都市民将有申诉拆迁问题的“绿色通道”。成都12个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都将设立投诉中心,并公开投诉电话。市民如果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异议,随时可向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将及时核实并给予答复。近期,拆迁投诉中心就将与市民见面。有关部门将专门培训和增派一批接访工作人员。
关键词:执行拆除
强制拆迁决定前应依法听证
如果遇到违法建筑,“钉子户”拒不接受拆迁怎么办?对这样的强制拆迁,成都市的态度也更加慎重。“ 先应该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妥善处置,然后才能进行拆除施工。”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即使是强制拆迁,也要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确保人员安全。对阻碍 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据介绍,作出拆迁决定前,成都将进行依法听证、作出书面结论、告知拆迁当事人等一系列程序。在强制拆迁前还要有完备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由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
关键词:拆迁模式
探索股份分红或自主改造
目前,成都已在旧城改造中探索出模拟拆迁等新模式。对于大多数群众有改造愿望的旧城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模拟拆迁的民意调查和评估结果,依法组织实施拆迁改造。
除了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住房外,今后,成都市旧城改造将尊重群众意愿,积 探索股份制改造、自主改造等旧城改造模式。“最快今年就能够在青羊区和锦江区进行试点,股份制改造的具体形式还在研究中。按照分红模式,被拆迁人可以按照股份获得拆迁收益。”
拆迁应尽快进入现代法治
“房屋不仅是基本的生存场所,更是人们的一项重要私有财产,拆迁应该早日纳入现代法治。”成都市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研究会专业田焱认为,成都市此次出台新规,是对的一次完善改进,有利于缓解目前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在拆迁各方的利益博弈中,信息不透明、程序不严格正是市民在开发商、政府面前显得“弱势”的根本原因。
田焱说,目前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补偿问题上。成都的新规定中明确要求二三圈层也将和中心城区一样,统一制订公布补偿标准和执行办法,这能够更有效地避免开发商为追求利益而做出不当行为,也让政府扮演“人”的角色时更加公平有据。同时,各区县即将设立的投诉中心,也让市民有了在遭遇违规时不可或缺的“申诉机会”。
田焱认为,科学的城市拆迁程序中,政府应该充分证明拆迁项目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并经过、人大审议、评估听证、中介机构评估财产和与被拆迁人协商等一系列程序,使公共利益具备直接性、普遍性、具体性、节制性和公平性。如果政府和被拆迁户因为拆迁发生争议,应该由司法机关来裁判。目前, 各地有不少城市的明显滞后,仅靠行政命令仍然不够。任何游戏规则,只有当大多数人承认其公平公正而甘受其约束时,这种规则才可能发挥真正的效力。今后,拆迁审批、拆迁补偿、拆迁机制、拆除等,都必须通过法律的层面一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