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环保的整治力度逐步加大,各地也接连在河道湖泊、水源地、保护区等周边进行大规模腾退关停。为此,有的地方成立了环保综合办,整治对象既有大中型企业,也有中小型企业、养殖场、陶瓷厂、中小型机械加工厂之类的企业。从一些省市出台的政策来看,对于现今产能、优质企业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者是搬出城市搬进产业园;而对于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并且又无法搬迁或转型的企业将实施关停。
大多数情况下,环保整治行动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做出停产停业或拆迁征收决定不能算作是违法行为。但在整治过程中,如果拆除行为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那么依旧属于违法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因为公共利益要征收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权限进行。相关部门要应当做出征收决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评估,在补偿后实施拆迁行为。
那么,遇到这类问题的被征收人,应当申请行政补偿还是行政赔偿呢?如果没有获得补偿,应当如何维权?一般情况下,都是要给予被征收企业一定的补偿。值得一提的是,补偿的多少,应当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在处理过的许多案例中,经常遇到企业被拆除后,当地政府部门回避与企业主商谈补偿。但已经被拆除的厂房,作为弱势方谈判最有力的“筹码”,一旦失去,许多被征收人只能“吃哑巴亏”。那如果已经面临这样的问题,陷入了被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企业的各项损失又要找谁来负责呢?
在此,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提醒,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的企业拆迁案件,一定要及时找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进行咨询,由专业人员从法律的角度、政策的角度提供意见,从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精神的角度,指出您最佳的维权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各位企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面临环保问题企业关停关闭如何补偿关于环保关停问题,有不少的中小企业主非常迷茫,那么关停关闭是不是应该有相关的补偿呢!2016年下半年开始,山东刮起了环保整治大风暴,一次性关停了几十家多企业,也是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否公平合理再此不再阐述,但是,从法律角度应该怎么来理解中小企业关停关闭所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该从哪些角度来给中小企业进行实际的安置、评估以及补偿。
现在各个地方的补偿安置方法总结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按照征收拆迁来补偿,土地使用权、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搬迁、附属物等,都按照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来补偿。
第二,按照一定的安置来补偿,就是同意规划工业园区或者往外迁,给企业一定土地指标、优惠、税收奖励来进行安置,安置完后再计算企业应该得的补偿是多少。当然安置的也是一部分利益,要从总体补偿中抛出去,剩余的用货币补偿。
第三,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就是土地腾空以后政府并没有项目进来,有些大型的厂方就自己利用现有的土地进行实际开发,然后把开发的利润从总额补偿去掉这个利润,如果有剩余的政府补贴我,如果没有剩余的倒找给政府。也就是说在这块跟政府签署一个控制土地空闲下来空置的土地优先开发的权利。
环境污染问题被关停搬迁已经越来越常见,在这个过程中权益很可能会被忽视,一定要早做打算,才能为自己的生存寻找一条合适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