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为了建医院、公立养老院、福利院等。政府往往采取公益拆迁。那么,政府可以以公益拆迁的名义强制拆迁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楹庭律师事务所网站拆迁律师提供了以下答案,供大家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政府以公益拆迁为名就可以强制拆迁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在进行公开拆迁时,不能以公开拆迁的名义实施强制拆迁,需要在拆迁前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正,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款规定的与补偿协议有关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在搬迁前给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区别
准确地说,这里的拆迁指的是“征用”,公益拆迁是对公共利益的征用。公共利益征收和商业拆迁都有拆迁的过程,在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二者的区分还不明确。因此,公益征收可以简称为公益拆迁,从而与商业拆迁形成鲜明对比。实践中,无论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明知故犯”,还是分不清二者区别的“稀里糊涂”,大量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混为一谈的现象层出不穷。但实际上,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是非常有意义和必要的。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对公众的意义也不同。
1、从法律关系方面。
就法律关系而言,公益拆迁是一种由公法调整的自上而下的法律关系,由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特定行政机关主导;但商业拆迁是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不应干涉这种拆迁。
2.从公共权利的角度来看
对于公众来说,面对公益拆迁,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当然,公益拆迁要以对公众的合理补偿安置为必要条件;商业拆迁是一种纯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不涉及政治力量,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的实施,在补偿安置上也强调公众与开发商的自由议价。
3.就法律依据的存在而言。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依据的存在是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的关键点之一,因为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的初衷是防止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假借公共利益的名义,实际上是商业开发拆迁。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利益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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