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拆迁房屋,一定要和拆迁户签好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很多人无法达成一致,政府这时候可能会强拆。那么,居民如何起诉政府强制拆迁呢?下面,由楹庭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您解答以下问题,供您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居民怎样告政府强制拆迁
被非法拆除房屋的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将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被拆迁人遭遇行政机关强制拆迁时,可以在对行政机关强制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请求行政赔偿,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迁违法,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后,再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赔偿。逾期不支付赔偿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55-79000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强拆程序
实施司法强拆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8条,法院应当审查以下三个要素:
1.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赔偿决定是否仍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经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并列。即两者同时满足时,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可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提起,已经成为司法强拆中的堵因。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都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的过程中,这个事实也是必须的。如果被征收人自愿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强拆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启动司法强拆程序。
以上是“居民如何起诉政府强制拆迁”网站小编给出的“居民如何起诉政府强制拆迁”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违法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可以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迁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提供专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