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1]30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夏季,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电力保障的安排部署,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迎峰度夏电力保障艰巨任务。冬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为确保实现市政府确定的“今冬明春保持不拉闸限电的纪录”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做好迎峰度冬电力电煤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形势
今冬明春 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趋紧,预计除东北电网略有富裕、西北电网基本平衡外,其他地区都将存在不同程度的供电缺口。华中区域缺电尤为突出,其中重庆又是电力缺口最为严重的地区。
我市电力装机不足、外购电困难等制约电力供应的问题在冬季将表现得更加突出,电力度冬难于度夏。据初步平衡,预计今年11月到明年5月,统调电网最大电力缺口可能超过300万千瓦,约占电力负荷需求的30%,迎峰度冬电力供应工作将面临我市直辖以来最严峻的考验。因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广大电力用户要充分认识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的严峻形势,提前谋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迈过当前这道坎,全力缩小供电缺口,把缺电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全力确保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充分发挥现有装机的发电能力
电力调度部门要高度重视气温、来水等外部条件对电力供需的影响,提高电力负荷预测水平;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管理,督促各电厂按照下半年的机组检修计划开展检修工作;结合枯水期电力资源及负荷特点,科学合理安排调度方案,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提高供应能力。
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安排机组检修,优化检修方案,保证检修质量;制订机组故障抢修处置预案,配齐机组所需设备和配件,建立快速抢修和恢复机制;做好机组及相关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杜绝非计划停机,提高机组安全运行小时数和出力水平。市电保办要研究制定对电厂非计划停运的考核办法,将非计划停运与电厂电煤补贴挂钩。
在建电源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合川电厂扩建工程(1×66万千瓦机组)要确保2012年内投产发电,石柱电厂(2×35万千瓦机组)力争2012年年底投产发电。奉节电厂、重庆发电厂、九龙电厂环保迁建项目、安稳电厂二期、贵州习水二郎电厂等业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力争尽快获得 核准文件并开工建设。
三、全面完成外购电任务
市电力公司要继续坚持“四不一争”外购电原则,积 争取德宝直流、华北特高压送渝份额,尽可能缩小供电缺口。同时,寻求各方支持,利用地区间负荷差异,做好网际间互供互联和临时购电工作,调剂电力余缺。
地方电网公司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电网的沟通联系,加大外购电的争取力度,缩小地方电网供电缺口,力争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市经济信息委、市电力公司要创新外购电方式和拓展外购电渠道,利用奉节县和巫山县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周边缺煤省市实施“以煤换电”;利用西北地区和周边省市内发电厂发电装机容量富余资源,采取对闲置发电机组给予适当电煤补贴方式,鼓励闲置电厂发电,定点向重庆供电。
四、加强有序用电工作
(一)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市经济信息委、市三电办要科学确定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完善全市有序用电方案,报市电保领导小组审定。方案编制要贯彻“有保有限”原则,对党政军机关、重要公共设施、居民集中住宅区的供电线路不列入拉闸限电范围;对全市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做到有保有限;对笔电企业、重点外资企业、市级重点企业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保障其合理的用电需求;对高危企业认真核定保安用电负荷,以确保人身、重要设备安全;对高耗能企业按照有序用电和节能环保要求认真摸排,纳入用电负荷重点监控,并逐户核实可限负荷水平,做到合理限电。
(二)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62号)要求,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市经济信息委继续做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要按照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序用电措施,优化有序用电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市电力公司依据有序用电方案,做好用电平衡和负荷调控的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公用线的监控。市三电办、市电力公司要抓好公用线负荷管理,在方案编制中要细化公用线有序用电的操作方式。对能够通过负荷控制系统实施限电的,以负荷控制操作为主,在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时实施定量控制;未安装负荷控制系统或不具备负荷控制功能的,落实人员按照控制到户的原则,将有序用电操作明确到具体的分支箱、开闭所出线、户外导闸、计量设备等电源接入点,确保限电到户。
(四)电力用户要主动开展有序用电工作。要结合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安排生产,主动错峰用电和避峰用电,严格执行有序用电纪律,不得突破有序用电调控指标超计划用电。要积 配合支持负荷控制系统的安装、改造,主动开展负荷调控,接受负荷控制运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自觉维护装置的正常运行。严禁人为损坏负控终端装置。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 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应急照明设施。
(五)加强供用电信息沟通。市政府新闻办要会同市电保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市委、市政府为保障电力供应所做的努力和客观存在的困难及时告知市民、企业,让全社会了解供用电形势,支持配合有序用电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电力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电力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告知用户义务。
五、继续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一)重点推进大型电机、风机、水泵的变频调速、无功补偿,以及商场、宾馆、酒店等大型建筑电梯、空调等设备节电改造。发电企业要积 实施主要系统和设备的节电改造,降低厂用电率。供电企业要采用先进输变电技术设备,降低输电、配电等环节的电力损耗。
(二)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要按照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相关要求,大力开展节能空调、绿色照明、节能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审核工作,逐步形成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工业设备等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体系。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节约用电,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减少大功率耗电设备使用,减少待机时间。加强城市照明节电管理。在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对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一律关停,只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照明需要。加强公共场所空调节电管理,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外,其他所有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对大型商场、体育馆、会议中心、办公楼、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提倡停止营业或下班前提前30分钟关停空调。
六、加强电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配网供电能力建设。市电力公司对电力迎峰度夏反映出的配网供电能力不足的区域和线路进行清理,制定配网线路、设施改造计划并加快实施。对因变电站项目建设受阻,电源点不足而导致配网出现供电瓶颈的,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会同市电力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快负荷控制系统建设进度。市电力公司要按照渝办发[2011]162号文件要求,加快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年内基本完成主城区重要公用线路负荷控制终端安装和改造,做到重要公用线路负荷监测率100%、工业负荷受控率100%。市三电办要督促检查建设进度。
(三)加强输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市电力公司要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管理,保证输配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各种事故抢修预案,对重要保电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加强运行监视、抢修和操作值班,组织红岩供电抢修队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七、强化落实电煤保障计划任务
电煤保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思想准备。按照《关于全市电力电煤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78)调整的电煤供应计划,进一步强化综合调控,落实电煤供应工作计划,狠抓电煤储备,加大外购力度,确保今年电煤保质保量供应,并重点做好迎峰度冬的电煤保障,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电煤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一)市能投集团要充分发挥电煤供应主渠道作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挖掘潜力,提高产能,强化煤炭流向监控。在元旦、春节期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坚持生产,力争多产煤、多供煤,确保完成今年680万吨、明年一季度174万吨的电煤供应计划任务,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电煤供应计划的严肃性,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督促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同时充分利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确保完成今年730万吨、明年一季度187万吨的电煤供应任务。
(三)各火力发电厂要切实履行电煤采购主体责任,积 主动“走出去”,按照发电计划需求,千方百计落实煤炭资源。进一步加大外购煤力度,在巩固川、黔等传统供煤区域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和扩大宁煤、陕煤入渝量,并形成新的稳定供煤区域,有效补充我市电煤供应缺口。
(四)各火力发电厂和市电煤储运集团要加强电煤储备,精心组织,抓提前、抓落实、争主动,确保今年11月30日各主力发电厂储煤达到200万吨、市级储煤达到100万吨,为迎峰度冬电力稳发满发奠定坚实基础,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坚强的能源支撑。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