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9〕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国 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 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地区 ,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市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了市级“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方案(见附件),将围绕“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活动、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方案,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 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2009年5月7—13日,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舆论影响。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有关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分析自然灾害形势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全面介绍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处置自然灾害能力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进展,重点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为“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培训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业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市级“防灾减灾日”活动,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市级“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方案
序号 |
活 动 名 称 |
时 间 |
组织单位 |
1 |
对“防灾减灾日”工作进行部署和统筹协调 |
4—5月 |
市政府应急办 |
2 |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
5月7—13日 |
市政府新闻办
市文化广电局 |
3 |
推出特别节目:纪念“5·12”地震一周年 |
5月12日 |
市文化广电局 |
对全市防灾减灾相关活动动态报道 |
5月12日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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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中华行》专栏推出特别节目 |
5月12日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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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
5月7—13日 |
市教委 |
开展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设备隐患排查 |
4—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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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灾减灾紧急疏散演练 |
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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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
5月12日 |
市地震局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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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 |
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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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 |
5月7—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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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实施“ 防灾减灾日”在线访谈专题节目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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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震台向市民开放 |
5月9—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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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400个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 |
5月7—13日 |
市民政局 |
7 |
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展板展出、科普咨询、科普资料发放等宣传活动 |
5月7—13日 |
市气象局 |
全天对社会免费开放市气象台、市气象影视中心和市气象科普馆 |
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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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气象专业到中小学校开展2场科普专题讲座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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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 |
5月7—13日 |
团市委 |
举行重庆市应急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 |
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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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 |
5月7—13日 |
市国土房管局 |
开展“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活动 |
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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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11个市级粮油专业组到粮食主产区县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
5月7—13日 |
市农委 |
11 |
举办1期防汛抗旱专题培训班和防汛抗旱应急技术培训班 |
5月7—13日 |
市水利局 |
组织开展1次防汛应急演练活动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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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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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活动 |
5月7—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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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
5月7—13日 |
市政府应急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地震局等 |
13 |
结合科技活动周活动,组织各种科普宣传活动 |
5月7—13日 |
市科委 |
14 |
组织大型募捐活动 |
5月10日 |
市红十字会 |
15 |
公布《重庆市自然灾害及救灾工作大事记(2007—2008年)》 |
5月12日前 |
市政府应急办
市政府新闻办 |
16 |
其他市政府部门按职责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
5月7—13日 |
市政府相关部门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