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请各区县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农机产[2009]127号)和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9]98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对今年以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总结电子件(可条目式)于11月15日前报市农机办农机装备处。邮箱:cqnjzbc@gmail.com。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
农机产[2009]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农业部领导的要求,请各省(区、市)对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成效。各地落实2009年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重点包括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扩大农村消费,振兴农机工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动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经验。各地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常务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农财两部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市)资金使用方案,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工作经验、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等。
3.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情况。各地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认真落实“五制”,切实做到“八个不得”的情况,重点自查严禁借 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的问题,具体包括:入选补贴目录农机产品履行价格承诺情况,是否存在补贴机具销售价高于2008年的价格,补贴机具价格高于该地区同期市场价问题。是否向购机农民乱收费和强行推荐产品,补贴申请确定、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登记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执行。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目录公开情况,农民知晓和咨询补贴政策途径等。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使用补贴资金,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种类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步骤和结算进度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 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5.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情况。各地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及执行情况;补贴产品是否达到基本配置规定,售后服务及供货等情况;各地补贴机具使用中质量投诉及处理情况。
6. 审计署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年2月至4月, 审计署对黑龙江、宁夏、上海等18个省(区、市)农业四补贴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反映了一些地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存在问题。有关省要将审计调查所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一并上报。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作为当前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自查工作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迅速部署,落实责任。自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精心组织。要落实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自查工作的 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自查工作也要责任到处室到个人。
3、深入自查,边查边改。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坚持点面结合,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自查质量。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不利影响,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4、按时完成,及时报告。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总结成效要充分,列举数字要准确,说明情况要全面,提出建议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特别注意要全面真实地上报存在的问题,不能回避更不能遮掩,同时要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报告电子版务请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njhcyc@agri.gov.cn,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产业发展处。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