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大家对于法律条文不懂,所以导致一些违法点即使摆在大家眼前很多人也不知道。例如土地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两年,并不是说合法盖上章了就永久有效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地批文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会自动失效。所以如果公示的批文现实日期是两年之前的话,那在法律层面是属于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