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就是对权利的确认、确定。主要是对下列权利进行确定确认: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依法属于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其主体主要是乡镇企业和学校公益单位等单位,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以上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