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村民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员,他们有权知道组织的经济状况,对于土地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应当公开,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和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