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房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