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系附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所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
同时,村民小组、村委会对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权的范畴。村委会、村民小组应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以民主议定的方式经本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即便案件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也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及农村土地对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合理予以认定,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能否参与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作出相应裁判,而非一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