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分配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