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村发展的速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有关农村的住房土地管理制度,但大家要注意,房子在这五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翻建的,不然就会被重罚,真到了那时候就是把村干部搬来也不好使。
现如今在农村,不管是把房屋新建还是把房屋翻新,都要进行严格审批的。按句话是说,农民朋友们在把房屋翻新的过程时,需要先把相应的材料准备好,并将材料上交给村委会,而在村委会把材料审批通过之后才能修建房子。倘若我们审批还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就开始修建房子,那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翻建房屋一定要有相对应的审核手续,其审核程序为: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把申请提出来,再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给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乡村建设的规划许可证进行核发,在将许可取得之后,才能依照具体要求使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得到实施。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住宅的农村村民,应该先向村民为圆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房申请提出来,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之后,依据下列的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通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将选址意见书出具之后,才能够根据《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在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划拨出来;
(二)使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依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批准。
在乡镇中,不管是新建房屋还是翻新房屋,都是有较为严厉的审核标准。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的规定,农村房屋的布局分为水平分户(指建筑层数4-5层)和垂直分户(建筑层数2-3层),并规定每层建筑的高度不能高于3.3米。也就是说,倘若是修建3层楼房,那么房屋的总高度不能高于9.9米,不然就属于违规,一旦被发现,房子便会被拆除。
三、不是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相信大家应该都了解国家对私下交易土地和住房用地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在城里居住的许多老年人都想在农村买一块土地用来养老,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违反法律的,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倘若不是集体成员的话,那就无法把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利拥有,也就没有办法把房屋翻建或者新建。
有关宅基地的争议,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可是个大问题,倘若出现了修建人和现在的住户不是同一个人的状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事实上,这是状况的出现是由于权属关系不明,要是想翻新原先的房屋,就需要把所有权的问题先解决,只有统一了房屋的权属关系,房屋才能翻新,倘若不按照程序随便翻建,很有可能会面临重罚。
相信大家都清楚国家在前几年没有出台较为具体的管理农村土地的制度,于是随意建房的状况便出现了。因此,现在大多数农村建房的局面都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之中。在农村要有宅基地才能盖房子,而使用宅基地也是有范围的,一定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修建房屋,倘若修建房屋时耗费的面积比相对应的面积更多,就算已经把房子给建好了,房子也属于违法的建筑,村集体有拆除超出部分的权利,倘若该部分不能拆除,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