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奖励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张家界市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奖励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家界市201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考核奖励方案
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2012年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为充分调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的积 性,强化推进项目绩效考核,确保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市直及驻张单位;
(三)重大前期项目业主单位;
(四)为重大项目前期服务的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重大前期项目进入项目库的情况;
(二)重大前期项目立项完成情况;
(三)重大前期项目当年开工情况;
(四)综合职能部门服务重大前期项目情况。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重大建设项目入库奖
1.奖励设置。奖金额度100万元,分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单位两块进行考核奖励。
(1)区县人民政府奖金60万元。以市“十二五”规划408个重点项目为基数,按60%项目进入项目库为考核任务,到区县分别是:永定区60个,武陵源区20个,慈利县45个,桑植县35个。完成任务数60%以上的单位参加评奖。按考核分数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市直及驻张单位奖金40万元。分两种情况确定2012年入库任务,有5个以上(含5个)项目的单位按项目总数的60%确定入库任务(但最低不少于4个),5个项目以下的单位2012年全部完成入库任务。完成任务的单位参加评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8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各3万元。
2.项目入库条件。一是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二是有规划建设部门对项目的选址初步意见;三是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初审意见;四是取得环保部门初审意见;五是打捆项目有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六是项目达到对外招商和立项报批的基本条件。
3.项目入库确认。由市重大项目前期办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经初步筛选提出入库项目备选清单,市发改委组织专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入库项目建议清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确认入库项目。
4.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主要考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协作联动情况。
(1)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分为80分。完成目标任务的记80分,每增加或减少1个项目分别按比例加或减分。
(2)组织管理。基本分为15分。成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的记4分,没有的扣4分;前期工作方案明确的记4分,没有工作方案的扣2分,未按月安排计划的扣2分;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到位的记2分,没有工作制度、档案不全的扣2分;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报表及有关情况的记5分,未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和相关材料的酌情扣1-5分。
(3)协作联动。基本分5分。建立相关单位项目初审联动机制、做好定期沟通的记5分,机制不健全、沟通不理想的酌情扣分。
(二)项目立项奖
1.奖励设置。奖金额度50万元,分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单位两块进行考核奖励。
(1)区县人民政府奖金30万元。按照入库项目任务数的30%获得立项批文的要求,核定各区县2012年立项任务。完成任务的单位参加评奖。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完成任务的记满分,每增加或减少1个项目分别按比例加或减分,按考核分数高低设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2)市直及驻张单位奖金20万元。每获得1个项目(打捆项目算1个,产业、民生、社会类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立项批复文件奖励1万元。
2.立项资料确认。以各单位所提供的项目文本、批复文件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企业投资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政府投资项目以批复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为考核依据。
(三)项目开工奖
1.奖励设置。奖金额度50万元,分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单位两块进行考核奖励。
(1)区县人民政府奖金30万元。按照入库项目任务数的10%实现当年开工的要求,核定各区县2012年新开工任务。完成任务的单位参加评奖。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完成任务的记满分,每增加或减少1个项目分别按比例加或减分。按考核分数高低设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2)市直及驻张单位奖金20万元。按单项工程计算,每开工1个工程奖励2万元。
2.资料确认。以当年实际开工(必须资金落实、建设手续齐全、有明确的项目施工和投入计划并已开工且连续作业)项目为依据。
(四)个人突出贡献奖
奖金额度20万元,考评对象为各级各部门各战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者。推荐评奖条件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兢兢业业且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按取得的成绩,设一等奖10名,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若干名,奖金各0.5万元。该奖项采取单位推荐,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提出初审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五)部门服务奖
奖金额度30万元,为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 主动开展服务、创造良好环境的相关部门参与评奖。以市优化办、市重大项目前期办、项目业主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对市直相关服务部门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服务的态度、质量和效果的评议考核情况为依据评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8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各3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重点办、市优化办、市重大项目前期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在年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自评总结,并将自评总结和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送市重大项目前期办,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三)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五个奖项的建议获奖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给予奖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