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的通知 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政风行风建设,建设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根据自治区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2009年1月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行政风行风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处室、事业单位进一步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1月11日,委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综合分析,讨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严肃对待,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在工作中找差距,在服务上见成效,在创新上下功夫,坚持立查立改,兑现服务承诺,整体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风行风整改 调整和充实领导机构。将自治区经委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委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办公室成员,各处室、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深入查找原因。各处室、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把握好重点环节和部位,认真查找自身和工作岗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问题,以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企业服务为目的,以企业满意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加大宣传、引导、支持力度,力促企业健康发展。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我委受到 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肯定或推广工作及经验的批示及时送交委纪检组监察室备存;各处室、事业单位随时将集体或个人获奖情况(文件、证书)送交委纪检组监察室。委主要领导坚持走进政风行风在线直播间,直面广大听众,承诺政风行风措施,真正把政风行风建设整改工作作为优化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教育引导,增强服务意识 结合我委2010年学习教育活动安排,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勤政为民教育,积 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政廉政,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树立服务理念,切实增强为广大企业和为民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服务”不能只写在纸上,喊在嘴上,而是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以良好的政风行风推动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自治区2010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圆满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 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确保政令畅通。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的制度体系。认真执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时限、标准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防止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否定报备制、 问责任制等“十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审批项目和政府对企业的扶持资金,依文依规,按程序办理;纠正问题,依法、依规,有理有据;落实工作,结合实际,科学谋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加大政务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 按照“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范围,拓展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以我委门户网站、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为平台,通过政风行风在线等形式,进一步明示权力责任、办事流程、规则要求、办事时限、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内容,在我委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提高群众对我委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政务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畅通反映情况的渠道,更好地收集人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五、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企业联系 以企业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态度为企业服务。通过中小企业信息网等信息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支持,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倡导和推动委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基层搞调研,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认真倾听和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并帮助企业把握发展方向,找准发展重点,研究发展举措。积 创建和谐机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推委、扯皮、拖拉等现象,坚持从点滴做起,从服务态度抓起,以企业是否满意、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各项工作成绩优劣的标准,使委机关的精神面貌有深刻变化,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根本性好转,执政能力和工作效率有 大提高,政风行风有显著改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六、加强监督检查,纠正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尽职,依规运行,突出“严”字、注重“实”字。加强与政风行风特约评议员的沟通交流,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汲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禁利用公务活动之便,参与中介服务,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加强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如有举报或发现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促使委机关政风行风的根本转变,成为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政府部门,为实现全区2010年工业增长13%的目标作出贡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