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立案量刑标准
《 刑法修正案十一 》四十三、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自然环境保护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有时也可能是过失引发的情形。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