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青海省开始大规模的整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据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面保障,违法占用耕地大幅降低,审查效率大幅提升,一些重点项目获批。两年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完善用地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深挖潜力,提高介入,加强业务培训方式不断增加用地要素的保障。有力促进了青海省重大项目落地。为了保障过渡期项目建设的用地审查,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等,下达了很多这样的文件。
另外,媒体报道说相关的部门一直在大力地处置一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为着力解决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共同责惩机制,落实下执法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引发落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工作的意见,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落实到处。
通过以上工作,两年来处置了批而未供的土地,总共是5773公顷,处置了闲置用地4520公顷。全面完成国家下达青海省的处置任务,盘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000公顷,为建设项目提供了新的保障。其实在全国范围内,最近一段时间确实一直在做一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等等工作。青海不仅仅在西宁,在各个地方都陆陆续续地展开了一些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工作,所以才有了这么大面积的成绩。
如果在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整治等等这些过程中也不断出现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闲置土地如何认定?谁来认定?怎么认定?认定完之后如何处置?这些都是一些问题。
在法律体系里早就有关专门针对闲置土地的一些规定,比如2012年相关部门就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当中明确规定了由谁来处置,什么才叫闲置土地,怎样认定,处置程序如何等等做出了很多规定。其中第八条约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机关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其实有很多闲置土地并不是企业造成的,行政机关造成的土地闲置有以下这些情况:
第一,未按约定提供土地的,包括没有按照建设条件、规划条件,没有按照“三通一平”提供净地等等都属于行政机关原因导致的闲置。第二,规划修改。第三,政策导致建设条件不符合要求。第四,因为一些信访等事项,因为涉及到土地上的一些诉讼、信访等等引起的不能及时开工建设的,也属于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的。第五,文物保护、军事管制等等。第六,其他原因。另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等这些因素导致的闲置也属于行政机关原因导致的闲置。
如果是行政机关原因导致的闲置,该办法第12条规定,如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的闲置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置:一延长用工期限,二改变规划,三提供临时周转用地,四协议有偿收回,五置换土地。
以上这些处置方式就完全不同于原来的罚款、没收、收回等等。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真的遇到土地闲置,一定要分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有很多企业主并不知道这些,只是觉得自己很冤,但是又找不出这些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所以,大家遇到这类问题,最好找一些专业团队进行介入。行政诉讼纠纷当然找北京楹庭。我们可以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会根据您提交的这些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结合类似的胜诉案例为大家制定一个正确的维权方案,力求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