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拆过程中,“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起点,但是在征拆实践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行政机关以被征收人所申请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相关信息。因此很多被征拆人在咨询:“征拆人说征收项目属于国家秘密,拒绝提供相关土地征收公告、补偿等文件,我该怎么办?”
被征拆人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涉密和土地征收是单独的两件事,依法土地征收就需要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涉密的项目其占用土地的土地征收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应当告知被征收人。
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及其部门应当公开征收土地、房屋征拆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主管部门信息。相关征收部门作为征收主体,以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为由而对土地征收不进行公告,其行为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的批准文件和报批材料,并不涉及建设项目本身的信息,涉密的项目其占用土地的土地征收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应当告知被征收人。
遇到“涉密”如何维护权益?
1、坚持向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属于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被征收人更要主动向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为维护权益打好坚实的基础。
2、确认“国家秘密”的真伪
在我国,国家秘密是有密级的。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级,不同密级保密时间不一样。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因此,被征拆人要明确辨认“国家秘密”的真伪。
3、寻求经验丰富的土地征收征拆律师进行维护权益
涉及“国家秘密”的征拆项目错综复杂,被征拆人很难找到其中的违法点,因此被征拆人要尽早启动法律程序,审查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助力被征拆人合法维护权益。
楹庭律师团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法治环境总体得到提升的今天,即便是涉及土地征收征拆,相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多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对于仍然遭遇各种阻碍的情形,被征收人可以及时联系律师,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