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建设相关设施,未征得小区业主的意见,应当如何维权?如何诉讼?发现相关部门颁发行政许可,侵犯到自己合法权益后,应当如何维权,如何诉讼?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一下。
陈某等12人均是某小区的业主,2017年10月,市资规局向某房地产公司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于在小区内建设配套的幼儿园。陈某等12人认为,其作为业主,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建设与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市自规局颁发的行政许可未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未依法公示告知。而且,程序违法,变更规划设计后,楼层的占地面积、房屋结构间距发生了重大变化,严重影响了这12户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所以,提起诉讼,要求市资规局撤销颁发的行政许可。
其实在以往的案件中,比如说是地上车库,有的是地下车库的建设,有的是因为小区的一些配套设施的建设,有的是因为小区的对外出租的情况等等,已经占用了小区公共用地,比如公共绿地、公共土地、公共设施,占用了公用的一些设施设备对其业主有影响的。这样的案例以前还是很多的,其实。这类案件主要是因为相关的部门颁发行政许可没有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才会导致一些纠纷。这类案件都涉及到信赖利益的问题。
12位当事人诉到区法院后,区法院认为规划局在作出行政许可之前履行了告知义务,所以程序不违法。这12人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去了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小区幼儿园工程已经建设完毕,规划时张贴的公告位置,确实不明显,前后规划占地面积离这12人的居住房屋确实比较近,对12人的居住生活确实有重大影响。所以,法院在此基础上找相关的开发商进行协商,看能不能重新报批规划。相关的开发商和资规局同意了该建议,将规划进行了调整。最后这12名业主也接受了调整后的规划,问题获得圆满解决。
本案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对各方都是有利的。该案也被列入了安徽省高院2020年度的典型案例。高院认为,搭建协商调解平台,寻求最佳方案,实质化解决争议是司法在处理案件过程当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本案就采取了这种方式,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也发现在行政许可制作公布的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一些瑕疵。所以,本案最终也被列为了安徽省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是以实质化解争议作为典型意义来进行公布的。这类案子除了安徽省高院认为的典型意义之外,其实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在相关的行政许可案件当中,如果想撤销一个行政许可,在起诉之前必须要做一些充足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定性该行政行为到底是不是行政许可。在本案中幼儿园的建设过程当中有很多个行为,比如颁发土地证的行为,比如颁发建设用地规划的行为,还有颁发建设工程规划的行为、施工许可的行为等等至少四五个行政行为。那么,到底以哪个作为诉讼的标的和对象非常关键。
在本案当中选择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确定一个建筑物的五证之一,是确定一个建筑是否是违建的一个重要的规划许可。规划许可如果一旦被撤销,很有可能该建筑将被作为违法建筑拆除。所以,这12位业主选择了最重要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次,寻找正确的法律依据。只有寻找对了依据才能确保咱们的诉讼能够有效果。
第三,寻找充足的事实依据,也就是证据。
第四,要制定正确的维权方案。只有制定了正确的维权方案,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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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