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与行政机关签订相关协议之后,相关部门一直不履行,该怎么办?另外,企业在获得土地之后,相关部门承诺办理后续的证照手续,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该如何处理?
四川遂宁某民营自来水厂突然被划定为水源保护区,并由于修建大桥等原因要占用该企业的土地。该自来水厂占地两亩,建筑有1000多平米,企业主投资了几百万元。企业的土地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拍得的,拍卖文件上明确写着后期的土地证等相关手续由相关部门办理,但是至今也没有办理,导致在征收补偿的问题上,相关征收部门以没有证为由,对该企业的补偿比较低。企业主问律师遇到这类情况应当怎么办?如何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类的案件也给其他很多没有遇到征收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在企业和行政机关签订相关手续之后,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履行协议的,一定要想办法赶紧履行,哪怕通过诉讼的方式,也要抓紧解决。
另外,企业获得土地之后,相关部门尤其是管委会等等部门承诺后期手续由他们来办理的,但是迟迟没办,后续的问题很多,一定要及时解决,怎么解决很重要。
2021年自然资源部作出了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没有土地手续的应当如何解决。没有规划手续的抓紧办手续,一直在加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所以大家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没有土地相关手续的一定要尽快解决,否则将来有可能会按违法建筑、非法占地来进行处理,所以一定要在没征收,没发生纠纷之前就赶紧把它解决掉,防患于未然。
回到本案当中,企业遇到征收补偿发生了纠纷,征收部门说企业没有相关手续,企业说没手续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是相关的部门承诺了但是没有兑现。所以,该案件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要单独走法律程序,要在补偿的时候,或者及时的要求相关部门来办理土地手续,到底能不能办?不能办。因为这块地已经划定成水源地保护区了,但是,法院会在审理过程当中会认定责任的问题。如果是认定责任,就可以要求补偿部门来进行补偿。如果补偿部门还按无证建筑来补偿,那么,这部分的损失就应当让办证机关来进行赔偿,至少让企业的损失可以得到补救。
我们在近期所办理的案件中,类似的案子也有很多,好多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现在的法律是完善的,比如关于产权保护制度的意见,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保护产权的意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做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案件的通知。所以,面对这样的问题,大家一定要定性准确。
每个案子情况都不一样都需要具体分析,所以企业主如果遇到类似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建议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分析,也可以向我们咨询,行政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律师团队会给指明道路,搜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出具简单办案方案之后,企业主再决定下一步如何解决。通过法律的工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