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最高院作出了一些指导性案例,针对特许经营协议来说,企业只有走对路,合法权益才可以更好地得到维护。路永强律师针对这类政商纠纷问题作出一系列的研究,本期主题:特许经营协议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好处有哪些?
首先,诉讼成本比较低。一般好多这种行政诉讼都是50块钱,但是也有一些行政协议诉讼是参照民诉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各地法院执行不一,有的还是按50块钱执行,所以一般来说成本会降低。这是很多企业主不得不考虑的,主要原因还是对是否能胜诉没有信心。这点大家可以一案一分析,寻求专业的法律团队根据企业的证据情况、法律规则规定、证据、政策规定进行详细的分析,分析完之后企业主再决定如何处理。
其次,特许经营归于行政诉讼是对公共利益目的进行一个审查,民事诉讼法院的审查主要是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的。如果是处理民事诉讼,法院只审理所提出的诉求,对诉求要求严格、准确、全面。如果哪个方面提不到的,法院就不再审查,仅围绕着所提出的诉求进行审查。
可是行政诉讼法要求全面审查,不仅对行政主体的权限、程序意识、规则以及合理性等等,还包括法律依据、政策依据等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一旦发现有一些不合法的地方,行政主体就会败诉。
第三,具有公法的属性,参与监督防止行政机关的权利滥用。这三个是采用《行政诉讼法》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纠纷的好处,但是无论它有没有好处,只能通过行政诉讼,千万不要通过民事诉讼。到目前为止,还有这样的错误的一些案例在作出,按照民事诉讼处理或者提起了仲裁。
行政协议能不能仲裁?不能!《仲裁法》的规定很清楚,行政纠纷的不得进行仲裁,但是我们律师手里接触到的案子中有的行政协议的案件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仲裁委也受理了,也作出了相关裁决。
《仲裁法》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政商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采用“四步维权法”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地解决。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