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从而拒绝配合签约搬迁,选择通过各种途径救济,最后甚至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然而一通折腾下来,最终的补偿数额非但没能提升,甚至还不如最初拆迁方在协商谈话中同意给出的价格,被拆迁人花钱、花时间却反而亏了。这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欠缺合法性;房屋、地上附着物价值未能准确确定;被拆迁人未能把握好谈判“节奏”,错失了签约的时机。
被拆迁人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以下3点原则,避免补偿“越耗越低”就不会是太大的问题:
1.尽早咨询专业的律师,不要听信非专业人士的指导、建议;
2.尽早明确补偿期望值,不可出尔反尔不断“涨价”;
3.尽早正视自己的房屋、土地权利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无证、权属不明确、价值不易确定等),将弱点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