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新修改的版本规定了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申请征收土地的,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要在村里后者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30天。这在以前的《土地管理法》里是不曾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