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所以没有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拆除违章建筑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临时建筑拆除不超过许可期限,会有明确的适度补偿。
第一,拆除违章建筑有什么补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财产权因此,拆迁方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依法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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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单位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行政单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勒令非法占用的土地,未经批准或者以欺诈的方式非法占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撤回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资源主管机构未经批准或者以欺诈方式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勒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处罚;直接负责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十三条规定,根据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或者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拆除违法建筑的部门是什么?
城市行政执法局,即城管拆迁,但在拆迁过程中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在乡镇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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