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船舶公司2012年依法设立,主要是用于船舶制造和维修,2017年在省船舶工业部门办理了登记证书,确认了修理能力的等级。 2018年6月县主管部门召开会议,组织安排对该企业进行拆除,不久该船舶公司被拆除。该公司不服,提起了诉讼。
综合现场的照片等证据,可以确定是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了对船舶公司的拆除。可是,相关人员说在拆除过程当中,该船舶公司的人予以了配合,认为不属于强制拆除。因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撑,所以法院不予认定,依然认定属于强制拆除。另外有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拆除,法院认为其拆除的程序严重违法,该船舶公司获得胜诉。
这个案例的一些基本情况,咱们再来梳理一下,在2017年,2018年因为环保原因拆除的企业,这类案例非常多,在这类案子当中,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企业被拆除应当如何认定被告?很多企业很为难,这个时候其实就需要证据收集的工作,楹庭律师团队针对这类的案子,我们有专门的调查团队。
不仅是书面的信息公开,律师会前往市县级、市级、省级等相关部门,相关科室会详细的调查取证,以及结合企业提供的一些线索,走访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实施当中大部分案件都是通过调查取证来获得有利的一些证据,获得了胜诉。
路永强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讲,一般这种行政强制作为市县级主管部门,是县域内的行政行为的首要责任主体,一般其应当对拆除行为,有充分的了解或知晓。但是在其他很多案件中,县主管部门说不是他们拆的,他们也不知道是谁拆的,所以往往这个时候就容易出现被告认定难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及时作出了一些指导案例,对这类无人认领的这种强拆行为,可以采取推定的原则,所以咱们企业主不用担心,总能找到相关的维权途径。
还有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环保拆迁的,很多企业认为确实没有相关的手续,是不是拆了就是合法的,是不是无法提起诉讼了,不是这样的。即便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要考虑是不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因为当时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或是因为客观的一些原因等等,要分析原因,不能一味的予以强制拆除。
另外,即便说就是违法的,应当依法进行,而不能说通过会议纪要,就把一个大规模的工厂进行拆除,这也是不合法的。因此,遇到这类的案例,企业主应当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由专业团队从法律上、政策上进行整体的分析。分析完之后,再实施下一步方案。只有在咨询了专业团队,对相关的政策法律进行了解之后,再作出决策,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