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办案常用文书范文参考_案件调查错误事实材料
一、标题
应简单明了,一般只要写明犯错误人的姓名、所犯错误的性质即可,如“关于××同志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二、正文
应表达准确、文字精炼。一般分为犯错误人的自然情况和所认定的错误事实、性质。
1、犯错误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职务、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责任。其基本写作方法与调查报告类似,所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案件调查过程、情节及举报人、证人等有关情况。
三、结尾
包括落款和日期。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错误事实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