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办案常用文书范文参考_案件调查案件审理报告
一、标题
一般由被调查人姓名、违纪行为性质、文种(审理报告)组成。例如:“关于××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
二、导语
主要内容有:立案时间、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的批准手续、受理案件的时间、移送或报送案件的部门(单位)、案由。
三、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有: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职务、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果一案多人的,可按被调查人员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从重到轻,或按被调查人员的职务高低依次写明。对于被调查人员有停职检查、被免职、离退休以及被拘留、逮捕、判刑等情况的,也应写明。
四、违纪事实
应体现下列内容:调查报告认定的违纪事实;案件审理部门认定的违纪事实及对证据状况的评价;被调查人的态度。若案审部门与调查部门对于违纪事实的认定有分歧,则要写明不同意调查报告对违纪事实认定的理由;若没有分歧,则案件审理报告应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事实作较详细的叙述,之后再另起一行,写明“以上事实的认定,我室与××(移送案件的单位或部门)认定意见基本一致。”
五、定性及处理意见
一般可先对被调查人的违纪行为进行高度概括、归纳;在确定事实根据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案件移送或呈报单位或部门的定性、处理意见,写明审理后的定性、处理意见及其理由。对需按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案件,还可写明拟报哪一机关批准。要注意处理意见既包括是否需给予被调查人党政纪处分、相应的处分档次及处理建议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责令退赔、收缴、登报、通报等内容;对于共同违纪的案件,要依次分别写出对每个被调查人员的处理意见;提出撤职处分意见的,要写明撤销的具体职务,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写明是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引用法律法规依据时,要完整引用法律法规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六、结束语
一般内容为“以上意见妥否,提请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附件
如果有附件,在正文之后,顺序列出附件名称。
八、署名
一般署案件审理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一般署案件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报的日期,应写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