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该化工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危险化学品,租用了该镇集体厂房和周边的棚架作为企业厂房使用,成立了该化工公司。
经营两年后,经村两委同意后,该厂房及周边三亩杂地购买了下来。同时因为行业特殊性,经镇政府许可后对厂房进行了改建,同时取得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但不幸的是同年该地遭受“桑美”台风的袭击,厂房及仓库全部倒塌损毁。又经报批镇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按照国家对危化品营业房及仓库规定的标准,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重建了厂房及仓库等设施,企业得以继续经营。
基本情况
直到前几年,由于高速公路的建设,该化工厂位置处于高速公路复线红线内,需要征收厂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化工厂一直积极配合与征收方协商征收补偿事宜,但经过反复磋商,对于补偿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县政府做出会议纪要,决定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2017年4月28日,由镇长、高速公路指挥部主任、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带队,公安、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均参与的情况下,对化工厂的厂房、仓库进行了强制拆除,导致机器设备设施、厂房全部损毁,企业损失惨重。
胜诉判决
办案风采
企业委托楹庭律师事务所为其维权,作为企业拆迁诉讼部主任路永强律师亲自主办该案件,并主持召开多场专业分析讨论会,分析企业维权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判例依据、反复研讨企业维权策勒、维权方案,细致核定企业的应补偿项目,做到为企业主维护每一项权益。
在路永强律师带领楹庭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和律师方的观点,裁定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厂房的行为违法。
遇到政企纠纷,既要考虑企业合法利益维护,又要考虑政企关系的维系,更多的非诉工作要做到扎实有效,诉讼工作要做到有备无患。遇到政企纠纷,先问楹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