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人员(出嫁女、现役军人、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来源:楹庭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1-06-21 11:36:58|人阅读
一、出嫁女是否有权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1.出嫁女在拆迁过程中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条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归属于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实际上属于农村集体成员的建房福利。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一条文有两层含义,一是宅基地实际上是以户为单位审批的,二是每户人家只能有一块宅基地。申请建房用地时是以户为单位其中也包括出嫁女名字,而后其虽然出嫁,但是并未重新审批建房,事实上仍然对宅基地享有权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应该享有宅基地份额。
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人社会保障体系,就应当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请求权。如果土地被征用而又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作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供刚设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2.几种情况分析:
2.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
这种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
这种情况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2000]11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
此时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就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
2.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
此种情况一般也无法获得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有可能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可能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现役军人是否有权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1.公民因应征入伍注销户口是一种临时措施。
2.农村籍战士服役期间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等,应当保留。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户籍所在地土地被征用的,应当享受当地公民的同等待遇。
3.地方征地拆迁补偿应将现役军人计入户数和人口。
三、在校大中专学生的户籍迁出农村后是否有权参与原户籍地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
原户籍是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籍的迁出并不表明其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因此,迁出村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四、服刑人员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款
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是人身自由的权利或者政治权利,国家并未剥夺其获得合法财产的权利。农村村民因为犯罪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依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