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压覆或者矿床压覆的审批程序,我们在最近办理案件过程当中,也有很多类似的这种情况。比如高铁、高速公路、机场、人造湖、水库等等这些建设项目的建设导致矿产被压覆。但是很多企业主说:我们问遍了很多律师,但是告诉我们有很多种解决方案,但是都没什么效果,所以找到了楹庭律师。
首先,什么是矿床压覆或者矿产压覆?《矿产资源法》当中并没有对矿产压覆的概念进行详细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在2000年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规定中讲了一下矿产压覆的一些概念,包括一些具体的一些规定。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137号文是矿产压覆的,现在比较重要的一个文件,
大家如果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一定要把这个文件打开,一定要找到这个文件看一下,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137号文针对如何走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凡项目建设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出现了已经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够开发利用的,都应当按规定进行报批。只要里边有矿,就应当进行报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压覆。但是,很多企业主跟我们反映说建设项目是一个大项目,没有相应的压覆审批手续,但是依然已经开工建设,所以这种情况当然是违法的。
既然项目压覆于勘查区范围内的矿区,发生重叠的,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做压覆处理。也就是说不影响企业使用的,不影响勘察开采,一般就不用再进行压覆的审批了。还有矿山子企业自己建设的一些项目,比如说自己要建一个通往矿山的道路,或者自己要建一个职工宿舍、厂房等等,一般不用或不需要再进行审批。
因此,所谓的矿产压覆指的是先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的权利人,在所取得权利区域范围内有新的建设项目需要压覆矿产的,也就是使用权上有重叠的,导致矿产资源无法正常勘察的,就叫做矿产压覆。
那么,矿产压覆审批手续都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首先,一定要注意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范围内的,矿区范围内的区域有重叠,有重叠这是关键。另外,137号文将建设项目与矿区重叠作为构成压覆的首要因素。这个当然是首要因素,因此,法院的判判别是否压覆时,首先考虑到建设项目与矿权范围内的矿床是否有重叠,这个是法院考虑的一个重点。
所以,在很多案件当中勘测包括一些矿脉图,包括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图,这两个文件就显得尤为重要,专业部门也可以直接拿过来鉴定。
如果企业主不太懂这个,大家也可以看一下很多像这种高铁、高速公路都有一个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好多都会附上一个大图,大家可以对比一下自己的矿脉,涉及到矿脉其实很好看清楚。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手续都没有,都拿不到,或者根本就没有。但是,确实在企业矿脉上面已经开始建设了,这也属于压覆。
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律师团队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从定性的角度,从搜集证据的角度,特别是从整体维权方案设计的角度,为大家指明方向。行政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因为整体方案的错误而失败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有很多案子,比如说方向都设计错了,然后做错了来找我们。有的案子是可以挽回的,当然也有的案子是无法挽回的,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团队寻求帮助,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